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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应具备的显著特征是什么?

作者:华正财务 发表时间:2024-01-19 09:29:53 浏览次数:134

商标的显著特征,即商标易于区别其他商品、服务的可识别性和独特性,对消费者的识别起着关键作用。具备独创性的显著特征,有助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特点和信息。这里所说的独创性,是指非常见的字词、图形及其组合,而非常见的花鸟虫鱼、吉利语言或其他大众常见的事物。

商标显著性审查采用否定审查方式,由于商标的文字、图形广泛涉及,法律无法详细回答商标显著性问题,只能通过列举不具显著性的情形和例子进行说明。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类商标通常认为不具显著特性:

以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以与商品有关的文字、图形作商标;以表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以地理名称作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除外);商标的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以简单的几何图形、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构成的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

商标的显著性并非绝对,设计商标时需注意显著性问题,其具备显著特征的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使用情境。

考虑到商标显著性的重要性,法律对不具有显著特性的商标进行了详细界定。在审查中,一些普遍不被认可的商标特征成为了法定排除范围。商标不应以行业通用的名称、标志或图形为其标识。这种情况下,商标难以在市场上突显独特性,容易与其他同类商品混淆,影响了其识别度。

商标也不应过于关联于商品的特定文字或图形。如果商标与商品的关系过于明显,可能导致消费者对于商品来源的混淆,削弱了商标的辨识力。法律对此提出了明确的否定标准,以维护商标的独特性。

商标不应使用过于繁复或普遍的图形和字体。如果商标设计过于复杂,可能难以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脱颖而出。而过于普通的字体和数字组合也难以形成独特的商标特征,降低了商标的辨识度。

在商标设计时,还需避免使用国家或行业统一专用符号。这类符号通常缺乏独创性,容易使商标失去独特性,无法在市场上形成有效的区分力。

综合而言,商标的显著性问题涉及多个方面,法律规定了一系列排除标准以明确商标不具备显著性的情形。在商标的设计和申请过程中,了解并遵守这些法定规定是确保商标独特性和有效保护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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