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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三怪”商标争议裁定

作者:华正财务 发表时间:2024-02-27 13:16:34 浏览次数:149

镇江“三怪”商标曾被誉为“香醋摆不坏,肴肉不当菜,面锅里面煮锅盖”的代表,但多年来并未实现应有品牌价值。最近,一场关于“三怪”商标的争议裁定引起关注,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出具。这场争议起源于2006年初,当时一家醋业公司向工商总局商标委提出申请,试图注销“三怪”商标。王宏奇和陈联军作为商标持有人,却因邮寄问题错过了答辩机会。历经3年多的审理,工商总局商标委最终裁定维持“三怪”商标的持有权,认为醋业公司未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其产品在“三怪”商标注册前已作为商标使用。

在裁定书中,涉及的商标为第3080336号“三怪及图”商标,涵盖醋、酱油、调味品等第30类商品,注册有效期为2004年2月21日至2014年2月20日。这只是他们持有的两个“三怪”商标之一,另一个涉及肉、腌腊肉、酱菜等第29类商品,注册有效期为2003年3月14日至2013年3月13日。据王宏奇介绍,这两个商标是在2002年初提出申请,并经过一两年的注册过程。

这场争议使得“三怪”商标的品牌历程再次受到关注。曾经引起轰动的注册成功,初时在商业界掀起了不小的波澜,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与外地企业合作。王宏奇表示,虽然有人质疑他们是抢注,但他是为了保护镇江,“不希望镇江‘三怪’商标被外地企业抢注。”尽管对方的做法令人不满,但他认为这反映了镇江企业对品牌和商标的重视。目前,他们正积极与对方接触,希望能达成合作意向,同时呼吁更多镇江企业家共同维护“三怪”商标,强化镇江传统产业的竞争力。

通过这场商标争议,镇江企业对品牌的认知和对商标的重视逐渐凸显。王宏奇表示,尽管双方意见不合,但这也是对镇江传统产业的一种警醒。他期待镇江其他企业家能够共同认可“三怪”商标,携手助力镇江的品牌崛起。与此他们正在与醋业公司沟通,希望在商标保留的基础上达成更深层次的合作,为“三怪”商标注入新的活力和市场潜力。

在商标争议中,王宏奇和陈联军虽然胜诉,但他们也对商标的未来感到忧虑。商标维持权虽然确立,但要真正发挥商标的作用,还需面对市场竞争和品牌推广等诸多挑战。他们希望通过与醋业公司的合作,打破过去的隔阂,共同挖掘“三怪”商标的商业潜力,让其在市场中焕发新生。

“三怪”商标的诞生源于2002年,经过多年的申请和注册,见证了镇江传统产业的坚持与努力。商标争议揭示出品牌保护、市场开发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对于这一问题,王宏奇呼吁镇江企业家共同思考,加强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为镇江传统产业赋能。

这场商标争议是镇江品牌发展历程中的一次磨砺。裁定的背后是对品牌的呵护和对传统产业的责任。希望通过这一事件,能够引起更多企业家对品牌保护的关注,共同为镇江的商标事业贡献力量。商标争议的解决只是品牌发展的一个节点,更需要企业家们共同努力,为“三怪”商标打造一个更加辉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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