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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费用核定函

作者:华正财务 发表时间:2023-12-31 19:58:53 浏览次数:195

随着《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颁布,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于2001年4月27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核定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费等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01]79号、苏财综[2001]61号)。函中提到了两封来函,分别是关于申请核定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受理费标准和关于江苏省著名商标铜牌和证书制作成本费用构成情况的函。

在函中,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首先表达了对上述来函的收悉,并强调了认真贯彻《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心。为了有效实施省内名牌战略,同时考虑到国家相关规定,省物价局、财政厅经过充分研究同意,在组织著名商标评审认定工作时,将按照一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具体而言,著名商标认定费被核定为每个商标1500元。著名商标不锈钢质荣誉牌和证书工本费总计为400元,公告费则按实向获得著名商标的企业收取。值得注意的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申报著名商标的初审、推荐工作不得另行收费。

收费规定的执行期限与省著名商标的有效期相同,即为3年,从2004年起,收费将另行报批。省物价局在函中还提到,接收文后,企业应立即前往省物价局办理《江苏省收费许可证》,同时在收费过程中使用省财政厅制发的收费票据,并将收费收入按照预算外资金的规定进行管理。

函件于2001年4月27日发出,明确了以上收费政策的执行细则,并期待着企业的积极响应和配合。这一决定的实施,有望在省内商标认定工作中更好地促进名牌战略的贯彻执行,推动江苏省企业的商标建设和发展。

这一收费标准的颁布并非仅仅是对企业的负担,更是为了促进江苏省商标认定工作的有序进行,推动名牌战略不断迈向新的高度。通过收费,不仅能够确保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为省财政和物价管理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手段,实现了双赢的局面。

著名商标认定不仅仅是一个企业的光荣,更是对产品品质的认可,对市场竞争的积极参与。著名商标认定费的设定,可以看作是对企业积极参与认定工作的一种激励机制。企业在获得著名商标认定的也将在市场中享有更为广泛的知名度和竞争优势。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收费标准的执行也将为江苏省名牌战略注入新的动力。企业在经过著名商标认定后,将更加注重品质管理、创新发展,提高产品的附加值,进而推动整个产业链的升级。这不仅有助于提升江苏省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更有望在全国范围内树立江苏省的品牌形象。

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的发布,标志着名牌战略的深入推进,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更为清晰的指引。通过收费的方式,既保障了认定工作的有序进行,又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更为良好的环境。相信在这一制度的引领下,江苏省的企业将在名牌战略的征程中取得更为显著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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