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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通知

作者:华正财务 发表时间:2024-01-30 19:38:15 浏览次数:192

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下,针对代理记账行业放管服”改革,加强了行业监管、优化了营商环境,促进了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了更好地管理代理记账行业,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2〕7号),具体内容如下:

1、组织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加强审核,规范备案信息,对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要求备案的机构进行处理。

2、加强行业监管,推动联合监管机制建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建立行业信用监管体系。

3、推进电子证照的制发与推广应用,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在2022年底前完成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电子证照制发与推广应用工作。

4、加强对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监管与指导,要求行业协会完成日常备案和年度工作报告报送工作,并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功能。

5、加强对本地区代理记账管理工作的总结与分析,包括形成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和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分析报告。

各省级财政部门需认真贯彻以上要求,做好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抓好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是本通知的重点之一。各省级财政部门需组织并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备案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审核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对于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财政部门将予以退回,并要求一次性补正。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备案的机构,财政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对于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但未能持续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财政部门将责令其在60日内进行整改。如逾期仍未达到规定条件,将被撤销代理记账资格。对机构迁移办公地点的情况也需进行备案,财政部门要求迁移的机构及时向迁入地财政部门进行备案。

行业监管方面,各省级财政部门需落实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的要求,加强监管职责的履行。推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充分利用监管部门共享的信息,对代理记账机构实施监管。还需要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加强行业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处理。

财政部门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推进电子证照的制发与推广应用。要求在2022年底前完成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电子证照制发与推广应用工作。

在对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监管与指导方面,财政部门要求各地区做好行业协会的日常备案和年度工作报告报送工作。行业协会要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交备案材料和年度工作报告,确保报告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对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或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行业协会,将进行约谈,并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各省级财政部门需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加强监管,优化服务,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抓好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是财政部门关注的重中之重。各省级财政部门务必牢牢组织好这项工作,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审核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备案材料,将坚决退回并要求一次性完成补正。而未按时完成年度备案的机构将受到限期整改的责令,若拒不整改,将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公众公示。

对已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却未能持续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财政部门将予以责令整改,若逾期未达到规定条件,则将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对机构迁移办公地点的情况,也必须及时备案,迁移的机构需向迁入地财政部门进行备案。

在行业监管方面,各省级财政部门需积极贯彻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的原则,推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实现监管信息的共享。要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加强行业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在电子证照制发与推广应用方面,各省级财政部门需按照国务院要求,确保在2022年底前完成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电子证照制发与推广应用工作。

对于行业协会的监管与指导,财政部门要求各地区认真做好行业协会的日常备案和年度工作报告报送工作。行业协会要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交备案材料和年度工作报告,并确保报告的规范和完整。对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或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行业协会,将进行约谈,并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各省级财政部门要认真执行相关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加强监管力度,提升服务水平,为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创造更有利的环境。

抓好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是财政部门关注的核心任务之一。各省级财政部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态度组织好这项工作。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对于提交的不合规材料,财政部门将坚决予以退回,并要求迅速进行完善和补正。未能按时完成年度备案的机构,财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对于已获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但未能持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的机构,财政部门将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若逾期未能符合条件,将面临代理记账资格的撤销。对于办公地点的迁移,财政部门也要求及时备案,迁移的机构必须向迁入地的财政部门进行备案手续。

在行业监管方面,各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贯彻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的原则,推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实现监管信息的共享。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对涉及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要依法严肃处理。

在电子证照的制发与推广应用方面,各省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在2022年底前完成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电子证照制发与推广应用工作,确保顺利推进这一重要工作。

对于行业协会的监管与指导,财政部门要求各地区严格按照《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行业协会的备案工作,并要求行业协会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交备案材料和年度工作报告。对于未按规定备案或报送报告的行业协会,将进行约谈,并予以公示处理。

各省级财政部门要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切实履行好代理记账行业的管理职责,加强监管力度,提升服务水平,为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往年的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中,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制发与应用推广是一项重要任务。2022年,各省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以财政部电子证照管理系统为基础,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统一应用平台,全力推动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电子证照制发与推广应用工作。在2021年已完成试点的省级财政部门,基于试点经验进行工作总结,及时查找问题不足,以推动电子证照在本地区的全面应用。

对于未参加试点的省级财政部门,积极配合财政部完成本地区的电子证照制发与推广应用工作是当务之急。这包括协调推进本地区的电子印章制作、归集等工作,接入财政部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代理记账行政审批电子印章。要通过财政部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完成电子证照的生成和发放工作,并在全国统一标准及样式上实施。

更进一步,各省级财政部门在推广电子证照应用过程中,需要跟踪指导本地区各级财政部门的工作进展,并在遇到问题时及时向财政部会计司进行反馈。为此,每个部门都需要指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将联系人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财政部会计司。

这一系列的措施旨在全面推进电子证照的制发与应用推广,使其成为代理记账行业工作的标准化、高效化和便捷化的重要支持。通过电子化手段的推广,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还能更好地保障了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这对于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构建更为稳固、高效的管理体系,具有深远的意义。

很显然,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对代理记账行业的发展和管理至关重要。除了电子证照的推广,各省级财政部门还致力于加强对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监管与指导。根据《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的规定,财政部门要求各地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真开展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日常备案工作和2022年度工作报告报送工作,以及时了解行业协会的发展动态。

对于自发成立的行业协会,需在注册登记后向财政部门提交备案材料;而已完成注册登记的协会,应在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后的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报送完整规范的年度工作报告。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或报送报告的协会,财政部门将约谈并责令限期改正,严重情况将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若发现行业协会存在可疑信息,财政部门将对其进行核查确认。对确实存在不实信息的协会,将采取约谈和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若逾期不改正,将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公示。财政部门也在加强对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鼓励其参与市场秩序维护,建立行业自律管理,共同推动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服务质量的监督。

这些措施有助于建立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进一步提升了代理记账行业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管,有助于协调、配合和支持行政管理,形成有效的监管格局,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和服务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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